公司搬家员工不跟去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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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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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搬迁时对于不跟随搬迁而失去工作的员工是否有补偿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法律保护: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可能规定了在公司搬迁时保护员工的权益。这可能包括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或提供其他的安置安排。
2. 公司z策:一些公司可能在搬迁z策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不跟随搬迁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可能包括支付额外的赔偿金、提供职业转移或重新培训的机会等。
3. 合同约定:如果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搬迁时的补偿条款,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偿可能是合理和法律有效的。
4. 协商和谈判:在公司搬迁时,员工和雇主之间可能进行谈判,以确定对于不跟随搬迁的员工应该给予何种形式的补偿。这通常涉及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级别、个人情况等方面的考虑。
具体的补偿z策以及员工是否能获得补偿取决于国家/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公司的z策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在面临公司搬迁的情况下,建议员工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和谈判,以了解自身的权益和可能的补偿方式。
一、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有赔偿吗
1、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公司同城搬迁也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和员工因为公司搬迁协商一致的,那么员工继续工作即可,没有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具体如下:
1、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交辞职信后离开。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2、员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后要在预告期后离开公司。员工辞职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等提交辞职信后,按规定不能立即离开公司。因为员工辞职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请求,所以提交辞职信后,还在预告期内,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未得到公司的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3、预告期满后,即三十日后员工可以离开公司,并且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拦,同时要出具离职通知书。
4、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一些公司为培养更适合自己的人才,会安排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所以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按规定流程辞职,仍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z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是否能要到补偿视情况而定:
1、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搬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劳动者不去的,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z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5)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调岗的规定:
1、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
2、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
3、尽管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等自行自主管理公司内部事宜,但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如需要进行调岗降薪,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4、除非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经培训后依然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进行调岗降薪,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5、如果公司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b迫员工辞职的,那么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公司强制调岗,要有员工不同意的就以其旷工自动离职处理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被辞的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是否能要到补偿视情况而定,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厂搬迁工人不去有赔偿吗
1、厂搬迁工人不去有赔偿。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要怎么办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2、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好,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新地址上班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新地址上班要赔偿吗?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你的公司从上海市的徐汇区搬迁到松江区,对上海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具有相当的跨度。而且松江区属于上海市郊,交通等条件与属于市区的徐汇区不可相提并论。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