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太远能赔偿吗

132人浏览 2024-01-16 19:05:19

6个回答

  • 最佳回答
    梦唐(新视觉网
    梦唐(新视觉网

    根据中国劳动法,如果公司搬家的距离超出了员工正常通勤范围,员工有权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公司搬家的距离超过了员工的正常通勤距离,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交通费补偿:根据员工的通勤方式,公司可能会提供额外的交通费用作为补偿。这包括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费用。

    2.住房补贴:如果员工因为公司搬家而需要搬迁住址,公司可能会提供住房补贴,帮助员工缓解重新安置的压力。

    3.调整工作地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考虑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以减少员工的通勤距离。

    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可能会根据公司的z策以及员工合同中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在遇到公司搬迁问题时,员工应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获得的赔偿。如果公司不依法进行赔偿,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大静静?
    大静静?

    有赔偿。

    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广州租房阿文
    广州租房阿文

    公司搬迁不想去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如果公司因此而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会有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或伍时间,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宏团液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z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蔽物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大先生
    大先生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本案中,您与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因拆迁需搬迁到十几公里外的新址,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此时,如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协商一致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无法向您支付赔偿金,但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如您工作已满7年但未满7.5年的,则向您支付7.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将公司拟搬迁的情况通知您,让您有时间另找工作。如果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须额外向您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6、z府与您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z府没有义务向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行动建议

    1、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社保、完税记录等,越全越好;

    2、确定公司拆迁后要搬家的,属于客观情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如果公司拆迁搬迁的,距离太远的,超过了你们合同约定的范围,你也可以拒绝,并得到经济补偿。

    4、建议与单位协商,确定拆迁后事宜;

    5、单位处理不当的,你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6、最后的办法是通过你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提交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公司的注册信息以及上述所讲的证据材料。

    7、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瑟瑟st
    瑟瑟st

    一、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有赔偿吗

    1、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公司同城搬迁也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和员工因为公司搬迁协商一致的,那么员工继续工作即可,没有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具体如下:

    1、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交辞职信后离开。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2、员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后要在预告期后离开公司。员工辞职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等提交辞职信后,按规定不能立即离开公司。因为员工辞职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请求,所以提交辞职信后,还在预告期内,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未得到公司的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3、预告期满后,即三十日后员工可以离开公司,并且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拦,同时要出具离职通知书。

    4、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一些公司为培养更适合自己的人才,会安排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所以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按规定流程辞职,仍要支付违约金。

  • 咻咻
    咻咻

    公司搬迁不想去的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如果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的,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者选择不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选择不去的,无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准备搬迁重新开始,不再继续履行与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才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公司搬迁后,公司为确保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工作班车、提供交通补贴、缩短工作时间等应对措施,一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劳动条件。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5、公司变更后的地址如果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级行z区的,是否算作改变劳动条件支付补偿金,需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双方证据和当地城市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解释;

    6、公司搬迁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公司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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