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会赔付员工钱么

110人浏览 2024-01-16 19:09:30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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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猫步任犬吠
    走猫步任犬吠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搬家导致员工需要改变工作地点,公司是有责任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可以根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的内部规定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公司搬家导致员工需要改变工作地点,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

    1. 搬迁费用:公司可能会承担员工的搬迁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物品搬运费等。具体费用如何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

    2. 工资调整:如果新的工作地点导致员工的生活成本增加,公司可能会考虑适当增加员工的工资来弥补这部分损失。新的工资标准可以通过与员工进行谈判来确定。

    3. 福利补偿:公司也可能会考虑提供一些其他的福利补偿,如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交通津贴或者其他相关福利待遇,以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带来的不便之处。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公司的规模、行业、地区以及员工的职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搬迁前建议员工与公司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的搬迁z策和相关赔偿安排。如果公司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员工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程天送
    程天送

    法律分析:

    公司搬迁员工提出离职是否有补偿需要看情况。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赔偿。如果虽然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z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

    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自己不续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才有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 1泄谟pS
    1泄谟pS

    公司搬家期间,员工工资工资照常发放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咻咻
    咻咻

    因企业搬迁而离职的员工一般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搬迁的,属于合同签订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者不愿意改变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予以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迁址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的角度来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果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时的搬迁就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变更劳动合同。

    在判断的过程中,还需结合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履行地进行了明确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办公地点的情形能够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那么无论是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还是工作福利等,都可能会与原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变化。

    至此,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由自行辞职,则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申慧博
    申慧博

    一、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有赔偿吗

    1、公司因为搬迁距离远导致员工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公司同城搬迁也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和员工因为公司搬迁协商一致的,那么员工继续工作即可,没有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具体如下:

    1、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交辞职信后离开。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2、员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后要在预告期后离开公司。员工辞职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等提交辞职信后,按规定不能立即离开公司。因为员工辞职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请求,所以提交辞职信后,还在预告期内,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未得到公司的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3、预告期满后,即三十日后员工可以离开公司,并且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拦,同时要出具离职通知书。

    4、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一些公司为培养更适合自己的人才,会安排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所以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按规定流程辞职,仍要支付违约金。

  • 起什么名字啊
    起什么名字啊

    如果公司是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外一个城市,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是在本行z区内进行搬迁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z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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